瓯海区,浙江省温州市辖区,是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古时候,瓯海属“瓯地”,全区陆地面积466.46平方千米,占温州市区陆地面积的40.2%,全市陆地面积的4.0%。1981年建县,1992年撤县设区,下辖12个街道、1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251个行政村、85个社区,总人口99.69万(2010年)。瓯海区先后荣获中国科技工作先进区、省级教育强区、省级文明城区、省级平安区、省级科技强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省级双拥模范城、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先进区、省级体育强区等荣誉称号。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温州古称瓯,瓯江口习称瓯海。瓯海上古时代属“瓯”地之一部分,据古籍《山海经·海内南经》载:“瓯居海中”。瓯海之名由此而来。瓯海区在战国和秦时属东越地,西汉初属东瓯国地,东汉初为章安县地,后为永宁县。隋朝起置永嘉县,直至民国。
瓯海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