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浙江省温州市辖区,是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古时候,瓯海属“瓯地”,全区陆地面积466.46平方千米,占温州市区陆地面积的40.2%,全市陆地面积的4.0%。1981年建县,1992年撤县设区,下辖12个街道、1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251个行政村、85个社区,总人口99.69万(2010年)。瓯海区先后荣获中国科技工作先进区、省级教育强区、省级文明城区、省级平安区、省级科技强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省级双拥模范城、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先进区、省级体育强区等荣誉称号。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温州古称瓯,瓯江口习称瓯海。瓯海上古时代属“瓯”地之一部分,据古籍《山海经·海内南经》载:“瓯居海中”。瓯海之名由此而来。瓯海区在战国和秦时属东越地,西汉初属东瓯国地,东汉初为章安县地,后为永宁县。隋朝起置永嘉县,直至民国。
瓯海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
1、借钱不还,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坐牢。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对方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